本站讯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水资源费征缴程序,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10月13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省级水资源费征缴流程及疑难问题论证会,厅二级巡视员张世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厅政策法规处、水资源处、水政服务中心、水资办等处室(单位)代表,以及法律行业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对《省级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论证,并对省级水资源费征缴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为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征缴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参考,也为合理合法解决水资源费应缴未缴、不能全额缴、上缴不及时等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