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水利认真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结合“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明确目标,抓实举措,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水利项目规划建设再提速
坚持把提高水资源保障程度作为重点,加快谋划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制定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甘肃省“十四五”调蓄设施水源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方案,抓好顶层设计。同时,对纳入相关规划的白龙江引水、引哈济党等项目,力推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多举措加快水利项目建设。2021年全省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9.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引洮供水二期骨干等13个省列重点水利工程均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其中引洮供水二期骨干和甘南州引洮济合主体工程已试通水。康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进展顺利。
三是抓实“四抓一打通”(抓续建、抓配套、抓更新、抓改造,打通“最后一公里”,用好现有水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抓一打通”水利工作要求,结合全省水利工程运行评估成果,专题研究编制《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共规划10大类2137个项目、总投资3224亿元,其中“十四五”规划实施项目1307个、总投资1099亿元,到2025年基本解决全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用水结构不优、用水效率不高、工程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民生水利基础再夯实
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保障民生。
一是实施为民实事,省政府所列为民实事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已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144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受益人口289万人。
二是提升供水管护能力,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3433处;在全省开展星级水厂创建工作,经市州自评上报,省级复核和评选,挂牌命名五星级水厂16个、四星级水厂25个,示范引领各地水厂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灌区建设,开工建设6处大型和16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17个县区及省属2个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改革面积122万亩。
四是加快水土保持建设,探索开展淤地坝变水库、变农田、变水沟、变道路“四变”改革,在定西、庆阳、平凉、天水等地试点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完成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确定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区。
水资源管理再加强
立足省情水情,以落实“四定”为核心,从严管控水资源。
一是合理分水,加快推进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针对河西内陆河区域、陇中黄河区域、陇东泾河区域等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施差别化管理,明晰区域用水权益,印发泾河、渭河等5条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石羊河、讨赖河水量分配方案正在编制。
二是管住用水,强化地下水分区管控,落实地下水储备制度;全省12条重点河流28个控制断面明确生态流量管控目标,生态流量监控信息通报机制全面建立。
三是强力节水,推进节水载体示范创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39个县被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18所高校被评定为节水型高校、13家企业被评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建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单位)151家。
河湖管护再强化
坚持建设“幸福河湖”,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助推河湖长有力有为。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春雷2021”河湖管护攻坚行动、“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强化河湖问题整治。全面完成河湖岸线利用项目整治。探索建立水库库长制,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持续开展河湖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多部门联动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加大与青海、四川等省区的沟通协调,确保跨省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到位,多出成效。
三是规范河道采砂。在陇南、天水、白银、定西、庆阳5市开展采砂试点,对季节性河流和洪水沟道采砂难点问题,积极探索砂石资源规范开采与有效监管经验做法。
2022年,甘肃水利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走符合省情水情的治水兴水道路,找准甘肃水利工作定位和工作方向,按照《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不断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推动新阶段甘肃水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