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精神,进一步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努力推动我省水利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基层和水利一线。厅领导每年到基层和水利一线调研、检查和指导工作的时间不少于正常工作日的三分之一。调研检查活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水利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项目建设进度,明确主题,把握重点,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实际效果,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调研后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向厅党组写出调研报告。
2.简化接待和陪同。厅领导到基层调研,市州、县市区水利部门负责人不到域界、高速公路路口迎送,不悬挂标语,不制作电子屏字幕,不摆放花草,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一律住普通标间。厅领导下基层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厅内陪同人员不超过2-3人,市县水利部门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地方党政领导不陪同;厅领导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地方水利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水利工作汇报会和由地方党政领导参加的会议。调研要统筹安排,厅领导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条线路调研。多人检查工作应集中乘车。
二、精简各类会议
3.控制会议数量。从严控制以省水利厅名义召开的会议,能合并套开的会议要合并套开。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省水利厅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只召开1次。
4.控制会议规模。省水利厅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各专项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全省性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100人;各专项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参会人员不超过50人。
5.改进会议形式。能用视频方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到省上召开,尽量减少与会领导,除省水利厅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外,各类专项工作会议只安排分管厅领导作主题讲话,其他厅领导不陪会。
6.提高会议效率。大力改进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省水利厅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厅领导讲话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专项会议,厅领导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能印发书面材料的不再进行交流发言,确需安排交流发言的,发言单位不超过5个,每个单位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各类专题会议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厅领导讲话不超过20分钟,讨论发言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三、减少文件简报
7.压缩文件数量。从严控制省水利厅下发的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指导性不强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上级文件应联系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不再层层转发;对没有具体贯彻意见,需要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阅知的上级文件,由厅办公室翻印,不再挂文号转发;讲话在甘肃水利网公开刊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8.减少简报数量。省水利厅上报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只保留《省水利厅简报》1种,临时设立的机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编印简报,各处室、各单位的专项工作简报,只报送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处室和单位,通过正式文件已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
9.加强文件简报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加强公文审核把关。文件简报要坚持短、精、实的原则,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重要措施、重要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省水利厅制发的文件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字。
四、改进新闻报道
10. 减少活动报道。厅领导参加的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要本着精简务实、压缩数量的原则,尽可能发短信息或采取综合报道。甘肃水利网站报道不超过300字,多位厅领导出席的同一活动或分散且不同时参加的同一活动,发一次综合消息,控制在500字以内。厅领导到基层一般性调研、检查、走访慰问等活动不作报道。
11.改进会议报道。省水利厅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需要公开报道的,可以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简要报道,由厅办公室发通稿,字数不超过800字。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在甘肃水利网站报道。厅领导主持召开的一般性工作布置会、汇报会不作报道。
五、减少公务性活动
12.减少事务性活动。 厅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类庆祝会、表彰会、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博览会及论坛,一般不参加开工奠基仪式以及剪彩、挂牌、揭幕、颁奖等活动。严格文稿发表,除厅党组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发表署名文章,不题词、题字、作序,不发贺电、贺信。
六、严格控制出国(出境)
13.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因公出国(境)活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和严格按程序审批,对计划外和突破规定申报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一般不予报批。因公出国(境)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禁以考察、学习、研讨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境),严禁在批准的团组外擅自组建随访团。厅领导原则上两年内出访不超过1次。每个出访团组不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时间不超过10天,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厉行勤俭节约
14.简化接待工作。重大接待活动一律由厅办公室统一安排。国家部委和流域机构领导同志到甘肃考察调研,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接待外省市水利单位的调研考察组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相关接待突出地方特色,不上名烟名酒,不上高档菜肴。厅领导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接待和公款报销私人接待。
15.控制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工作会议不摆鲜花、不铺地毯、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合影和宴请,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上酒。会议和活动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接待宾馆。会议袋一律用纸质资料袋,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邮册及其他纪念品等。
八、严格廉洁自律
16.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厅领导班子及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插手工程招投标和经商办企业,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对下级党委权限内的干部使用不打招呼,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规定,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
厅领导要带头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对本细则执行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